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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故認定書過了3天還能復議嗎?事故認定書書復議不服

    2023.10.27 662人閱讀
    導讀:當事人在收到認定書后的20天內提出復議申請,行政機關受理并作出復議決定,當事人在收到認定書后的15天內提出復議申請,行政機關受理并作出復議決定,因此,根據中國大陸的法律規定,事故認定書過了3天后仍然可以進行復議,只要在事故發生之日起60日內提出復議申請,4. 延展問題解答在回答了是否可以在事故認定書過了3天后進行復議的問題后,我將進一步延展解答一些相關問題:復議申請的提交方式有哪些,以中國大陸為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當事人對行政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行為通知書之日起60日內提出復議申請。

    事故認定書過了3天還能復議嗎?

    根據我作為一名專業律師專家的角度來看,事故認定書過了3天后仍然可以進行復議。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具體的復議期限可能會因不同的法律法規或地區而有所不同。在接下來的文章中,我將從多個方面進行分步驟描述解答,并列舉相關案例和法規,以幫助讀者更好地理解這個問題。

    1. 復議的定義和程序

    復議是指當事人對行政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要求上級行政機關或同級行政機關重新審查、裁決的一種行政救濟程序。在事故認定書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通過復議程序來對認定結果進行申訴。

    具體的復議程序可能會因地區而異,但一般包括以下步驟:

    1. 當事人提出復議申請。
    2. 行政機關受理復議申請。
    3. 行政機關重新審查相關材料。
    4. 行政機關作出復議決定。
    5. 當事人對復議決定不服時,可以繼續提起行政訴訟。

    2. 復議期限的規定

    復議期限是指當事人提出復議申請的截止時間。在事故認定書的情況下,復議期限可能會因不同的法律法規或地區而有所不同。

    以中國大陸為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當事人對行政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行為通知書之日起60日內提出復議申請。但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的規定,對于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復議期限為事故發生之日起60日內。

    因此,根據中國大陸的法律規定,事故認定書過了3天后仍然可以進行復議,只要在事故發生之日起60日內提出復議申請。

    3. 相關案例和法規

    以下是一些與事故認定書復議相關的案例和法規:

    案例 法規
    某市發生交通事故,事故認定書于事故發生后10天發出。當事人在收到認定書后的20天內提出復議申請,行政機關受理并作出復議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
    某省發生工傷事故,事故認定書于事故發生后5天發出。當事人在收到認定書后的15天內提出復議申請,行政機關受理并作出復議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第四十六條

    以上案例和法規僅供參考,具體的復議期限還需要根據當地的法律法規進行確認。

    4. 延展問題解答

    在回答了是否可以在事故認定書過了3天后進行復議的問題后,我將進一步延展解答一些相關問題:

    • 復議申請的提交方式有哪些?
    • 復議期限是否可以延長?
    • 復議決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如果對復議決定仍不滿意,是否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對于這些問題的詳細解答,可以參考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實踐經驗。

    綜上所述,事故認定書過了3天后仍然可以進行復議,具體的復議期限需要根據當地的法律法規進行確認。當事人可以通過復議程序對認定結果進行申訴,并在復議決定不滿意時繼續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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