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不還,訴訟期限已經超過了怎么處理(欠錢不還訴訟期限是多久)
欠錢不還起訴期限
欠錢不還起訴期限有以下情況:
1、對于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訴訟時效為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3年,逾期則喪失請求人民法院保護的權利;
2、對于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債務人在約定期限屆滿后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應當認定訴訟時效中斷,從收到欠款條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訴訟時效(3年);
3、對于不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也就是沒有寫明還款日期的民間借貸,不受訴訟時效規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長20年保護期的限制;
4、對于不定期的民間借貸,如果借款人明確表示拒絕還款的(當然由借款人舉證證明其已經明確表示不予還款),則從借款人明確表示拒絕還款之日起適用3年的訴訟時效期間;
5、對于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民間借貸,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議,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單上簽章,就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系應受法律保護。
起訴欠錢不還的程序:
1、寫好起訴狀;
2、攜帶證據和起訴狀到法院立案并交訴訟費;
3、法院審查確定后,會安排開庭審理民事案件;
4、法院判決,如對方上訴就要經歷二審程序;
5、判決生效后可以申請法院執行局執行判決。
綜上所述,一般情況下載我們缺錢的時候,就會選擇找我們的朋友借錢,這個在某種意義上是屬于民間借貸的范圍的,然而這種借錢也是有不還錢的情況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欠債超過三年了還能起訴嗎
欠債超過三年了還可以起訴。起訴的條件包括起訴者與訴訟事實有直接利害關系、被訴者存在且明確,以及訴訟者有相應的訴訟請求、事實、理由,還有就是案件歸人民法院管轄受理。
訴訟時效并不是起訴的限制因素。只是被告可能提出超出訴訟時效的抗辯,如果被告已經同意履行就會喪失時效抗辯權。雖然超過了時間,權利人提出起訴后,如果被告人沒有到場,法院還是會按被告缺席進行缺席判決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根據這一規定,民事權利一般在3年后法院不再予以保護,權利人將喪失勝訴權。如果在還款期滿3年后才找債務人要錢,確實過了訴訟時效,這時債務人表示不愿償還,就無法通過訴訟途徑要回自己的錢款。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規定,在過了訴訟時效期間,義務人履行義務后,又以超過訴訟時效為由反悔的,不予支持。義務人履行義務不僅包括實際履行,也包括重新作出承諾。
民事訴訟程序中起訴的條件如下:
1、原告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圍和屬于受訴法院管轄。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1、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3、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4、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民事起訴的流程如下: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后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并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鑒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 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順序征詢各方最后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超過訴訟時效的注意事項如下:
1、要求債務人寫出還款計劃。這樣訴訟時效從還款計劃的履行期限屆時起再開始計算,就可以保住訴訟時效。
2、與債務人對賬。這既便于訴訟又能延續訴訟時效,訴訟時效從對賬之日重新計算。
3、起草與債務人清欠會談紀要。對于一時還不上債的單位,采用這種方法,既不傷和氣,又能掌握清欠的主動權,也能引起訴訟時效重新計算。
4、與債務人協商要他提供擔保人。保證在一定期限內還款,逾期不還,由擔保人償還,訴訟時效從還債務人主張過權利。訴訟時效從主張權利之日起重新計算。
5、找證人來證明曾向債務人主張過權利。訴訟時效從主張權利之日起重新計算。
欠債超過20年怎么處理
欠債超過20年處理方式如下:
1、如果欠條明確約定了債務人二十年后償還該筆欠款,則該欠條仍然有效,債務人應當償還欠款;
2、如果欠條沒有明確約定償還時間,如果債權人向法院起訴,要求債務人償還欠款,債務人提出時效抗辯的,則債權人喪失了勝訴權,法院不會對債權人的訴求予以支持。具體可以雙方協商解決。
延長債權債務訴訟時效的措施如下:
1、要求債務人寫出還款計劃。與債務人協商,制定還款計劃或協議。這樣訴訟時效從還款計劃的履行期限屆滿時起再開始計算,就可以延長即將過去的訴訟時效;
2、與債務人對賬。既便于訴訟又能延續訴訟時效,訴訟時效從對賬之日起再開始計算;
3、起草與債務人清欠會談紀要。對于一時還不上債的單位,采用這種方法,既不傷和氣,又能掌握清欠的主動權,也能引起訴訟時效重新計算;
4、要求債務人找擔保人。保證在一定期限內還款,逾期不還,由擔保人償還,訴訟時效從還債期限屆滿之日起重新計算;
5、找第三者證明曾問債務人主張過權利;訴訟時效從主張權利之日起重新計算;
6、保留證據。如請求清償債務時出行的車票、住宿發票、信函、電報等,證明一直在主張權利;
7、每次討債清欠,盡量要求債務人支付路費。支付的路費從欠款中扣除,這樣也可使債權人的訴訟時效得到延長;
8、提起訴訟。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原訴訟時效中斷;
9、讓債務人同意履行。債務人對債權表示承認、請求延期履行、提供擔保、支付利息等都被視為同意履行義務。要求債務人立字據、簽訂清償債務的協議或制備忘錄。債務人不愿立字據的,可邀請無利害關系的第三方或有關單位見證,保存債務人同意履行的電話記錄、錄音磁帶、信件、電報和電傳等;
10、通過非訴訟方式主張權利。權利人向人民調解委員會或者有關單位提出主張權利的請求,從提出請求時起,訴訟時效中斷。經調解達不成協議的,訴訟時效時間即重新計算;如調解達成協議,義務人未按協議規定期限履行義務的,訴訟時效期間就從履行期限屆滿時重新計算。此外,債務人向仲裁機關或有關主管機關主張權利的,也可引起訴訟時效中斷。
綜上所述,只要借款人承認的還是有用的。當然超過了二十年的債權債務在法律上人民法院不會支持的。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法院判決債務已經有十年沒有還怎么辦
法律主觀:
債務糾紛在判決之后對方依然不還錢的,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律規定對于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如果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法律客觀:
《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 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公告送達,應當在案卷中記明原因和經過。 第一百四十七條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