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蓋了公章其效力是怎樣的
加蓋公章法人章的登記表的法律效力
蓋公章和法人章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如果存在依法需要辦理批準登記手續的,合同在辦理登記手續后才具備法律效力,另外,當合同約定了必須經法定代表人簽字才生效的,還需要法定代表人的簽字方可生效。
一、蓋公章和法人章合同有效嗎
蓋公章和法人章合同有效。締結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上簽字或蓋章,該合同即依法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具備法律效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要辦理批準登記手續的,自辦理批準登記手續后具備法律效力。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締結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約定了“合同自雙方當事人加蓋企業公章、并法定代表人簽字后生效”為合同生效條件,但是合同只有企業(法人)公章,沒有法定代表人簽字,則合同尚未發生法律效力。
二、簽合同可以蓋分公司的公章嗎
簽合同不可以蓋分公司的公章,應當蓋總公司的章。分公司不是法律上的獨立主體,法律責任仍由總公司來承擔。只有分公司公章的,最終責任仍由總公司承擔;有分公司又有總公司公章的,最終責任由總公司承擔。但在執行案件中,分公司有獨立財產的,優先執行分公司的財產。在分公司財產不足時,才由總公司承擔責任。所以在執行案件中分公司有獨立的財產主體資格。
三、合同訂立的方式
合同訂立的方式主要是指要約和承諾:
1.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統接收數據電文的,該數據電文進入該特定系統的時間,視為到達時間;未指定特定系統的,該數據電文進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統的首次時間,視為到達時間。
2.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生效。承諾可以撤回。撤回承諾的通知應當在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之前或者與承諾通知同時到達要約人。
提醒您注意,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做出實質性變更的,為新要約。承諾對要約的內容做出非實質性變更的,除要約人及時表示反對或者要約表明承諾不得對要約的內容做出任何變更的以外,該承諾有效,合同的內容以承諾的內容為準。
合同沒蓋合同章,蓋成了公章,合同是否還是有效
合同沒蓋合同章,蓋成了公章,合同是否有效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1.如果合同是由單位的委托代理人在其權限范圍內、或單位的法定代表人簽的字,則合同有效。2.如果簽字的委托代理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簽訂合同的,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后,所簽合同有效。
法律分析
對于沒有加蓋公司公章的合同,根據合同約定、簽署人身份及加蓋的印章類型的不同,其效力具有較大區別:一、一般而言,合同中如對生效條件未做特殊約定的,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章時成立并生效。對于合同主體為公司的,根據規定,公司法定代表人有權代表公司從事民事活動,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除法定代表人外的其他人員代表公司從事民事活動的,則須經公司特別授權。因此,對于只有授權代表簽署而未加蓋公章的合同,如授權代表持有公司出具的授權委托書,且簽署合同在其代理權限范圍內的,則合同有效;反之,如果授權代表系無權或超越代理權限簽署合同,如無證據證明構成表見代理的,則該合同對公司不發生效力。二、根據規定,公司法定代表人有權代表公司從事民事活動,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因此法定代表人有權代表公司簽署合同(同樣需核對法定代表人身份),但需注意的是,如果合同一方當事人明知對方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超越權限而仍與其簽訂合同的,則合同對另一方沒有約束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合同蓋公章和合同章的區別
法律主觀:
區別有:管理部門不同。公司合同專用章的管理部門一般為法律部門;公司公章的管理部門一般為公司的綜合管理部門,比如行政部;用途范圍及效力不同。公司合同專用章專用于合同的簽訂,其效力僅限于合同簽訂;公章則具有代表公司的功能,其效力除了合同的簽訂以外,還可涉及及于公司一切事務,如文件、通知及證明等,具有行政管理作用。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合同章和公章的效力
法律分析:1.公章具有代表公司的功能,其效力除了合同的簽訂以外,還可涉及及于公司一切事務,如文件、通知及證明等,具有行政管理作用。是單位處理內外部事務的印鑒,蓋了公章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章是專門用于合同簽訂的印鑒,在簽訂合同方面與公章效力一樣。2. 從法律上說,公司公章與公司合同專用章在合同簽署的效力方面沒有差異,只是使用合同專用章能夠有效防止合同不經法律審查就直接對外簽訂生效問題的出現,能夠更好的建立和完善合同避險制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只蓋有公章的合同是否有效
法律分析:如果合同上只蓋了公章的話,那么一般也是有效的。公章也屬于合同主體的簽名認可,而如果雙方沒有特別約定且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話,合同蓋章即有效,法律也規定了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公章和合同章的區別
法律主觀:
隨著社會的發展,越來越多的企業興起,對于企業來說有著很多的合同需要簽,都是用章去蓋的。那么對于人們來說很多人都不知到這些章究竟有什么效益,我們所最常見的可能就是行政章,這個章可以給我們處理一些普通事物。那么公章和合同章的區別有哪些呢?公章一般是單位處理內外部事務的印鑒,公司對外的正式信函、文件、報告使用公章,蓋了公章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章是專門用于合同簽訂的印鑒,在簽訂合同方面兩者效力一樣,只要是真實的。 公司專用章和公司合同章的效力 從法律上說,公司公章與公司合同專用章在合同簽署的效力方面沒有差異,公司之所以在公章之外,還另行刻制合同專用章,主要原因如下: 1、因為公司公章與公司合同專用章在使用與管理上存在區別。 第一、二者的管理部門不同。公司合同專用章的管理部門一般為法律部門,公司公章的管理部門一般為公司的綜合管理部門。 第二、用途范圍及效力不同。公司合同專用章專用于合同的簽訂,其效力僅限于合同簽訂。公章則具有代表公司的功能,其效力除了合同的簽訂以外,還可涉及及于公司一切事務,如文件、通知及證明等,具有行政管理作用。 2、因為公司的合同工作具有常規性、專業性、使用合同專用章可以實現合同的專項管理,更好地控制合同風險。 因此公司在簽訂合同時加蓋合同專用章,可以使得 合同生效 經過法律部門人員的審查把關,能夠有效防止合同不經法律審查就直接對外簽訂生效問題的出現,能夠更好的建立和完善合同避險制度,嚴格把控合同簽訂時的法律風險。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條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
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
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本編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