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錢不申請破產怎么辦(公司欠錢不還申請破產怎么辦)



大律云律師團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擅長領域:交通事故
公司欠錢不申請破產怎么辦(公司欠錢不還申請破產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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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欠錢不申請破產怎么辦(公司欠錢不還申請破產怎么辦)
法律主觀:
申請破產必須具備的原因 破產原因,也稱破產界限,指認定債務人喪失清償能力,當事人得以提出破產申請,法院據以啟動破產程序、作出宣告破產所依據的法律事實。破產原因也是和解程序與重整程序開始的原因。對破產原因規定之寬嚴,不僅體現出對 債權人和債務人 利益之平衡及保護傾向與力度,而且可能影響到失業人數與社會秩序等諸多方面,所以破產原因的規定對新破產法的實施效果會產生重要的影響。 關于企業破產的原因,我國新舊 企業破產法 有不同的表述: 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試行)》第三條規定:企業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嚴重虧損,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依照本法規定宣告破產。此規定適用于 全民所有制企業 法人。 2.《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九十九條規定:企業法人因嚴重虧損,無力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 債務人破產 還債,債務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還債。此規定適用于非全民所有制企業法人。 3.《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規定: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此規定適用于不但適用于企業法人,而且其他法律規定企業法人以外的組織的清算,屬于破產清算的,參照適用本法規定的程序。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破產法》
第七條
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
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
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