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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拘留期間可以探視么(行政拘留期間能探視嗎)

    2023.12.26 809人閱讀
    導讀:3、行政拘留是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違法人,需要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探視被拘留人應當持本人的有效身份證申請探視,會見被拘留人應當在拘留所規定的時間、區域進行,并遵守拘留所會見管理規定,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師會見被拘留人不受次數和時間的限制,但應當在正常工作時間進行,會見結束后,拘留所應當對被拘留人進行人身檢查后送回拘室,《拘留所條例實施辦法》第五十二條會見被拘留人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拘留所民警應當查驗會見人員的有關證件、憑證,填寫會見被拘留人登記表,及時予以安排。

    拘留期間家屬可以探視嗎

    拘留期間家屬能否探視,視情況而定:

    拘留分為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和刑事拘留。

    1、刑事拘留,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師可申請探視,與被拘留人會面和交流,其家屬不得探視;

    2、司法拘留,被拘留人家屬可以申請探視。探視被拘留人時,應當帶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證,填寫登記表以及民警核對過以后,方可探視;

    3、行政拘留是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違法人,需要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探視被拘留人應當持本人的有效身份證申請探視。

    行政拘留的特點:

    1、行政拘留是一種嚴厲的行政處罰形式,只有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才享有拘留裁決權,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內。

    2、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規范對違反治安管理法規的人采取的懲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而采取的臨時剝奪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強制措施。

    3、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訴訟法的規定對妨害民事、行政訴訟程序的人所實施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

    4、行政拘留不同于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機關采取的臨時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

    5、行政拘留與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對觸犯《刑法》的人判處的一種刑罰。

    刑事拘留的條件如下:

    1、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覺的;

    2、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3、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4、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探視權的規定如下:

    1、行使探視權的主體是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孩子的父親或者母親;

    2、探視權是法律規定的一項基本人權;

    3、夫妻離婚后才有探視權的出現;

    4、探視權的行使原則是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刑事拘留與行政拘留的區別:

    1、性質不同

    刑事拘留是刑事訴訟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種訴訟行為,其目的是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本身不具有懲罰性;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種處罰方式,實質上是一種行政制裁,其目的是懲罰和教育有一般違法行為的人。

    2、法律根據不同

    刑事拘留是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而采用的;行政拘留則是根據《行政處罰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行政法律、法規而采用的。

    3、適用對象不同

    刑事拘留適用于刑事案件中涉嫌犯罪的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適用于有一般違法行為的人。兩者有著罪與非罪的界限。

    4、羈押期限不同

    對于一般現行犯、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是14日,對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長拘留期限為37日。而行政拘留的最長期限是15日。

    《拘留所條例實施辦法》

    第五十二條

    會見被拘留人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師會見被拘留人還應當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拘留所民警應當查驗會見人員的有關證件、憑證,填寫會見被拘留人登記表,及時予以安排。

    會見被拘留人應當在拘留所規定的時間、區域進行,并遵守拘留所會見管理規定。被拘留人會見次數一般不超過2次,每次會見的人數不超過3人,會見時間不超過30分鐘。有特殊情況要求在非會見日會見或者增加會見次數、人數和時間的,應當經拘留所領導批準。

    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師會見被拘留人不受次數和時間的限制,但應當在正常工作時間進行。

    對違反會見管理規定的,拘留所可以予以警告或者責令停止會見。

    會見結束后,拘留所應當對被拘留人進行人身檢查后送回拘室。

    經被拘留人或者其親友申請,有條件的拘留所可以安排被拘留人進行遠程視頻會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九條

    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案件,在偵查期間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許可。上述案件,偵查機關應當事先通知看守所。

    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關情況,提供法律咨詢等;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實有關證據。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不被監聽。

    辯護律師同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通信,適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規定。

    行政拘留朋友可以探視嗎

    行政拘留朋友可以探視。

    會見被拘留人應當在拘留所規定的時間、區域進行,并遵守拘留所會見管理規定。被拘留人會見次數一般不超過2次,每次會見的人數不超過3人,會見時間不超過30分鐘。有特殊情況要求在非會見日會見或者增加會見次數、人數和時間的,應當經拘留所領導批準。

    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師會見被拘留人不受次數和時間的限制,但應當在正常工作時間進行。對違反會見管理規定的,拘留所可以予以警告或者責令停止會見。會見結束后,拘留所應當對被拘留人進行人身檢查后送回拘室。經被拘留人或者其親友申請,有條件的拘留所可以安排被拘留人進行遠程視頻會見。

    法律依據:

    《拘留所條例實施辦法》

    第四十八條

    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間的通信、會見權利。被拘留人應當遵守拘留所的通信、會見管理規定。

    拘留期間家屬可以探視嗎

    【法律分析】:如果是治安行政拘留,可以探望。

    行政拘留屬于行政處罰,已經作出并執行的,家屬可以憑借合法身份證明去進行探視,不需要提前申請。不是家屬和朋友的憑借有效的身份證明也可以探視。根據《拘留所條例》第二十六條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間的會見權利。被拘留人應當遵守拘留所的會見管理規定。會見被拘留人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按照規定的時間在拘留所的會見區進行。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師會見被拘留人還應當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二條 公安機關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五條 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

    拘留后,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后,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行政拘留可以探視嗎

    法律主觀:

    行政拘留可以探視。人犯在羈押期間,經辦案機關同意,并經公安機關批準,可以與近親屬通信、會見。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法律規范的人,在短期內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種行政處罰。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

    第二十八條

    人犯在羈押期間,經辦案機關同意,并經公安機關批準,可以與近親屬通信、會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九條

    行政處罰的種類:

    (一)警告、通報批評;

    (二)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三)暫扣許可證件、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件;

    (四)限制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從業;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行政拘留可以探視嗎

    行政拘留可以探視的。

    行政拘留所有規定的探視時間。被處罰人的親屬、朋友提前預約,在行政拘留所規定的探視時間可以探視被處罰人。探視時,可以攜帶必要的生活用品、衣服、食品,其他東西不得送至被處罰人。

    被拘留人在解除拘留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拘留所應當向有關機關或者單位移交被拘留人:

    1、依法被決定驅逐出境、遣送出境的;

    2、依法被決定執行刑事強制措施的;

    3、依法被決定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的;

    4、依法被決定采取強制性教育矯治措施的。

    行政拘留期間的探視方式是:

    1、持有效身份證件。律師會見還應當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2、會見被拘留人應當在拘留所規定的時間、區域進行,并遵守拘留所會見管理規定;

    3、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師會見被拘留人不受次數和時間的限制,但應當在正常工作時間進行。

    綜上所述,被處罰人的親屬、朋友提前預約,在行政拘留所規定的探視時間可以探視被處罰人。

    【法律依據】:

    《拘留所條例》第二十六條

    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間的會見權利。被拘留人應當遵守拘留所的會見管理規定。

    會見被拘留人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按照規定的時間在拘留所的會見區進行。

    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師會見被拘留人還應當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行政拘留期間家屬可以探視嗎

    法律主觀:

    被拘留人的近親屬和單位負責人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探視?!吨伟簿辛羲芾磙k法(試行)》規定,治安拘留所應當依法保護被拘留人的通信自由。被拘留人發送和收到的信件不得檢查或扣押。被拘留人的近親屬和單位負責人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憑身份證到公安拘留所會見被拘留人。行政拘留是指法定行政機關(特指公安機關)對違反行政法律規范的人在短時間內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行政拘留是最嚴厲的行政處罰,通常適用于嚴重違反治安管理但不構成犯罪,警告、罰款處罰不足以處罰的情況。因此,法律對其設置、實施條件和程序有嚴格的規定。行政拘留裁決權屬于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期限一般在10天以內,重的不超過15天。行政拘留決定公告后,被處罰人及其親屬在申請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找到保證人或者按規定繳納保證金的,可以申請行政主體暫停行政拘留。

    法律客觀:

    《拘留所條例實施辦法》第五十二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會見被拘留人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師會見被拘留人還應當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拘留所民警應當查驗會見人員的有關證件、憑證,填寫會見被拘留人登記表,及時予以安排。會見被拘留人應當在拘留所規定的時間、區域進行,并遵守拘留所會見管理規定。被拘留人會見次數一般不超過2次,每次會見的人數不超過3人,會見時間不超過30分鐘。有特殊情況要求在非會見日會見或者增加會見次數、人數和時間的,應當經拘留所領導批準。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師會見被拘留人不受次數和時間的限制,但應當在正常工作時間進行。

    行政拘留可以探視嗎

    行政拘留可以探視的。行政拘留所有規定的探視時間。被處罰人的親屬、朋友提前預約,在行政拘留所規定的探視時間可以探視被處罰人。探視時,可以攜帶必要的生活用品、衣服、食品,其他東西不得送至被處罰人。

    行政拘留有案底嗎

    行政拘留是有案底的。行政拘留公安機關會依據規定,將處罰檔案長期保存,因此,行政拘留會留下違法案底。不可以被消掉,留在檔案記錄里,除非由于數據不同步,戶籍地公安機關未得知,但是處理地公安機關肯定是有記錄的,而且政審不可能通過。根據法律規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1、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

    2、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歲以上的;

    4、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嬰兒的。

    【法律依據】:《拘留所條例實施辦法》第四十八條

    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間的通信、會見權利。被拘留人應當遵守拘留所的通信、會見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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