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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個人獨資與個體工商戶的區別(個人獨資和個體工商戶的區別)

    2024.01.01 876人閱讀
    導讀:個人獨資企業與個體工商戶的區別在哪里一、概念不同:1、個體工商戶:指公民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依法經核準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家庭或戶,個人獨資企業是一個公司,可以自己雇員工,而個體工商戶基本是個體戶自己單干,3、個人獨資企業只能由個人出資建立,而個體工商戶能夠有一個自然人建立,能夠由家庭出資建立,(3)個人獨資企業只能由個人出資建立,而個體工商戶能夠有一個自然人建立,能夠由家庭出資建立,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個人獨資企業,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

    個人獨資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區別

    個體戶和個人獨資企業的區別如下:

    1、個人獨資企業和個體商戶的本質區別是規模的大小。個人獨資企業是一個公司,可以自己雇員工;而個體工商戶基本是個體戶自己單干;

    2、二者適用法律不同;

    3、個人獨資企業只能由個人出資建立,而個體工商戶能夠有一個自然人建立,能夠由家庭出資建立;

    4、個人獨資企業是運營實體,是一種企業形式,個體工商戶不選用企業方式。

    個體工商戶的納稅一般可以使用以下的三種稅收制度:

    1、查賬征收的稅款;

    2、定期定額征收;

    3、核定征收。對生產經營規模小又確實沒有建賬能力的個體工商戶,稅務部門通常會對其實行定期定額征收;具有一定情形的個體工商戶,稅務部門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實行核定征收。

    個體營業執照辦理流程:

    1、申請個體工商戶名稱登記;

    2、辦理個體工商戶設立登記手續;

    3、領取營業執照。登記機關作出準予登記決定的,應當發給申請人準予個體工商戶登記通知書,并在10日內發給申請人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

    獨資企業是指一人投資經營的企業。獨資企業投資者對企業債務負無限責任。企業負責人是投資者本人。企業負責人姓名須與身份證相符,不得使用別名。按照我國現行稅法有關規定,私營獨資企業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應按規定繳納私營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

    《個人獨資企業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個人獨資企業,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個人獨資企業與個體工商戶的區別

    一、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獨資企業的區別是什么

    1、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獨資企業的區別具體如下:

    (1)個人獨資企業和個體商戶的本質區別是規模的大小。個人獨資企業是一個公司,可以自己雇員工,而個體工商戶基本是個體戶自己單干;

    (2)二者適用法律不同;

    (3)個人獨資企業只能由個人出資建立,而個體工商戶能夠有一個自然人建立,能夠由家庭出資建立;

    (4)個人獨資企業是運營實體,是一種企業形式,個體工商戶不選用企業方式。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個人獨資企業,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

    二、個人獨資企業怎么變更法人

    個人獨資企業可以轉化成法人,需要辦理變更登記。具體如下:

    1、個人獨資企業,申請變更法人登記,需要向登記機關提交變更登記申請書,還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提交的文件,變更登記申請書需要有投資人進行簽名;

    2、如果獨資企業從事的業務比較特殊的,需要經過有關部門審批,還需要提交審批的文件;

    3、如果變更登記時,委托代理人進行辦理的,還需要提交委托書,還有代理員的身份證明等等;

    4、在收到這些文件之后,登記機關會在15天以內進行審查,如果符合要求的話會核準其登記,換發營業執照,如果不符合要求的話,不予核準,會發給申請人企業登記駁回通知書。

    個人獨資企業與個體工商戶的區別在哪里

    一、概念不同:

    1、個體工商戶:

    指公民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依法經核準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家庭或戶。

    2、個人獨資企業:

    個人獨資企業指一人投資經營的企業。

    二、特點不同:

    1、個體工商戶:

    個體工商戶和農村承包經營戶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它們的債務,在個人經營的情況下,以個人財產承擔,在家庭經營的情況下,以家庭財產承擔。

    2、個人獨資企業:

    個人獨資企業由個人承擔經營風險和享有全部經營收益,主要盛行于零售業、手工業、農業、林業、漁業、服務業和家庭作坊等。

    擴展資料

    在依法核準登記的范圍內,個體工商戶享有從事個體工商業經營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個體工商戶的正當經營活動受法律保護,對其經營的資產和合法收益,個體工商戶享有所有權。

    個體工商戶可以在銀行開設賬戶,向銀行申請貸款,有權申請商標專用權,有權簽訂勞動合同及請幫工、帶學徒,還享有起字號、刻印章的權利。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個體工商戶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獨資企業

    個人獨資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區別

    一、經營規模不同:

    1、個人獨資企業必須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合法的企業名稱,屬于一個小公司。

    2、個體工商戶可以沒有企業名稱,也可以沒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二、投資者與經營者的變通性:

    1、獨資企業是個人出資經營、歸個人所有控制、由個人承擔經營風險和享有全部經營收益的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者與經營者可以是不同的人,投資人可以委托或聘用他人管理個人獨資企業事務。

    2、個體工商戶是指有經營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條例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個體工商戶基本上自己是老板自己也是員工。

    三、分支機構的設立:

    1、個人獨資企業可以設立分支機構,就是說可以設立分公司和子公司;

    2、個體工商戶根據規定是不可以設立分支機構的,總的來說個人獨資企業會比個體工商戶的規模大一些。

    四、財務制度和稅收政策不同:

    1、個人獨資企業必須建立財務制度,進行會計核算。

    2、個體工商戶在是否建立會計制度上存在許多爭議,從執法情況下來看,體工商戶可以按照稅務機關的要求建立賬簿,如稅務部門不作硬性要求,也可以不進行會計核算。

    五、稅收方面:

    個人獨資企業算是一個企業,所以一般都是一般納稅人,個體工商戶大部分都是小規模納稅人,有需要的情況下也可以申請為一般納稅人。

    擴展資料:

    獨資企業是指一人投資經營的企業。獨資 企業投資者對企業債務負無限責任。企業負責人是投資者本人。企業負責人姓名須與身份證相符,不得使用別名。按照我國現行稅法有關規定,私營獨資企業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應按規定繳納私營企業所得稅。

    個體工商戶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依法經核準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家庭或戶,個體工商戶還可以起字號,并以其字號進行活動;農村承包經營戶是指農村集體組織的成員,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按照承包合同規定從事商品經營的家庭或戶。

    《民法通則》明確規定,個體工商戶和農村承包經營戶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它們的債務,在個人經營的情況下,以個人財產承擔,在家庭經營的情況下,以家庭財產承擔。

    參考資料:

    獨資企業-百度百科

    個體工商戶-百度百科

    個人獨資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區別

    一、經營規模不同:

    個人獨資企業必須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合法的企業名稱,屬于一個小公司;個體工商戶可以沒有企業名稱,也可以沒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二、分支機構的設立:

    個人獨資企業可以設立分支機構;個體工商戶根據規定是不可以設立分支機構的。

    三、財務制度和稅收政策不同:

    個人獨資企業必須建立財務制度,進行會計核算;個體工商戶在是否建立會計制度上存在許多爭議,如稅務部門不作硬性要求,也可以不進行會計核算。

    四、適用法律不同

    個人獨資企業依照《個人獨資企業法》設立;個體工商戶按照《民法典》和《城鎮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等規定設立。

    五、承擔責任不同

    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而個體工商戶的債務如屬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如屬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承擔

    法律依據:《獨資企業法》第三十一條 個人獨資企業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投資人應當以其個人的其他財產予以清償。

    個人獨資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區別

    1、成立的條件不同。

    個人獨資企業必須具有合法的企業名稱、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及從業人員等;而個體工商戶完全由經營者自行決定,法律、法規無特別要求。

    2、設立者的要求不同。

    個體工商戶是從事工商業經營的自然人或家庭,自然人或以個人為單位,或以家庭為單位從事工商業經營,均為個體工商戶;而個人獨資企業的出資人是一個自然人。該自然人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并且不能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從事營利性活動的人。

    3、法律地位不同。

    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公民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依法經核準,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為個體工商戶,但不是一個經營實體;個人獨資企業是依法在中國境內設立,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

    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獨資企業的區別

    1、設立時的出資人不同。個體工商戶既可以由一個自然人或者家庭共同出資設立;個人獨資企業則只能由一個自然人出資設立。

    2、責任不同。個體工商戶對所負債務承擔的是無限連帶責任;個人獨資企業的出資人一般情況下僅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3、法律地位不同。個體工商戶是以公民個人名義進行法律活動;個人獨資企業只能以企業自身的名義進行法律活動。

    4、投資者與經營者的變通性

    (1)、個體工商戶是指有經營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條例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個體工商戶基本上自己是老板自己也是員工。

    (2)、獨資企業是個人出資經營、歸個人所有控制、由個人承擔經營風險和享有全部經營收益的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者與經營者可以是不同的人,投資人可以委托或聘用他人管理個人獨資企業事務。

    5、財務制度不同

    (1)、個體工商戶在是否建立會計制度上存在許多爭議,從執法情況下來看,體工商戶可以按照稅務機關的要求建立賬簿,如稅務部門不作硬性要求,也可以不進行會計核算。

    (2)、個人獨資企業必須建立財務制度,進行會計核算。

    6、稅收制度不同

    個人獨資企業算是一個企業,所以一般都是一般納稅人,個體工商戶大部分都是小規模納稅人,有需要的情況下也可以申請為一般納稅人。

    個人獨資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區別

    法律分析:個體工商戶是在法律允許的范圍之內,依法經核準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自然人。

    個人獨資企業,簡稱獨資企業,是指由一個自然人投資,全部資產為投資人所有的營利性經濟組織。

    兩者的區別是:

    1.個人獨資企業僅能以個人出資設立;個體工商戶則可以是一個自然人設立,也可以是家庭出資設立。

    2.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僅在企業設立登記時明確以其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的,才依法以家庭共有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而根據民法通則第29條的規定,個體工商戶的債務如屬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屬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承擔。

    3.依據的法律不同。個人獨資企業依照個人獨資企業法設立,個體工商戶依照民法通則、《城鎮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設立。

    4.個人獨資企業是經營實體,是一種企業組織形態,性質上屬于非法人組織,具有團體人格的組織體屬性。個體工商戶則不采用企業形式。不具有組織體的屬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個人獨資企業,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

    《個體工商戶條例》 第二條 有經營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條例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為個體工商戶。

    個體工商戶可以個人經營,也可以家庭經營。

    個體工商戶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害。

    個人獨資企業與個體經營戶的區別

    個人獨資企業與個體經營戶是兩個非常相似的經營主體,但是前者屬于企業,而后者則屬于個人或者家庭為單位的經營主體。因此接下來將由為您介紹關于個人獨資企業與個體經營戶的區別及其相關方面的知識,希望能夠幫助大家解決相應的問題。一、個人獨資企業與個體經營戶的區別

    1、適用法律不同,個人獨資企業依照《個人獨資企業法》設立,個體工商戶按照《民法典》(和《城鎮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等規定設立;

    2、個人獨資企業只能由個人出資設立,而個體工商戶既可以由一個自然人設立,也可以由家庭出資設立;

    3、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只有在企業設立登記時明確以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的,才依法以家庭共有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而個體工商戶的債務如屬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如屬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承擔;

    4、個人獨資企業是經營實體,是一種企業形態,個體工商戶不采用企業形式。一般認為屬于“個人”。

    二、個人獨資企業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1)企業的建立與解散程序簡單。

    (2)經營管理靈活自由。企業主可以完全根據個人的意志確定經營策略,進行管理決策。

    (3)業主對企業的債務負無限責任。當企業的資產不足以清償其債務時,業主以其個人財產償付企業債務。有利于保護債權人利益,但獨資企業不適宜風險大的行業。

    (4)企業的規模有限。獨資企業有限的經營所得、企業主有限的個人財產、企業主一人有限的工作精力和管理水平等都制約著企業經營規模的擴大。

    (5)企業的存在缺乏可靠性。獨資企業的存續完全取決于企業主個人的得失安危,企業的壽命有限。在現代經濟社會中,獨資企業發揮著重要作用。

    三、個人獨資企業的優缺點

    1、獨資企業的優點

    獨資企業是企業制度序列中最初始和最古典的形態,也是民營企業主要的企業組織形式。其主要優點為:

    1)企業資產所有權、控制權、經營權、收益權高度統一。這有利于保守與企業經營和發展有關的秘密,有利于業主個人創業精神的發揚。

    2)企業業主自負盈虧和對企業的債務負無限責任成為了強硬的預算約束。企業經營好壞同業主個人的經濟利益乃至身家性命緊密相連,因而,業主會盡心竭力地把企業經營好。

    3)企業的外部法律法規等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決策、進入與退出、設立與破產的制約較小。

    2、獨資企業的缺點

    雖然獨資企業有如上的優點,但它也有比較明顯的缺點:

    1)難以籌集大量資金。因為一個人的資金終歸有限,以個人名義借貸款難度也較大。因此,獨資企業限制了企業的擴展和大規模經營。

    2)投資者風險巨大。企業業主對企業負無限責任,在硬化了企業預算約束的同時,也帶來了業主承擔風險過大的問題,從而限制了業主向風險較大的部門或領域進行投資的活動。這對新興產業的形成和發展極為不利。

    3)企業連續性差。企業所有權和經營權高度統一的產權結構,雖然使企業擁有充分的自主權,但這也意味著企業是自然人的企業,業主的病、死,他個人及家屬知識和能力的缺乏,都可能導致企業破產。

    4)企業內部的基本關系是雇傭勞動關系,勞資雙方利益目標的差異,構成企業內部組織效率的潛在危險。

    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得知,個人獨資企業是經營實體,是一種企業形態,個體工商戶不采用企業形式。一般認為屬于“個人”。

    個人獨資企業與個體工商戶的區別?

    個人獨資企業與個體戶的區別:

    1、經營規模不同:個人獨資企業必須有生產經營場所和企業名稱,而個體戶可以沒有企業名稱。

    2、投資主體不同:獨資企業是個人出資經營的企業,個體戶基本上自己是老板自己也是員工。

    3、分支機構的設立不同:個人獨資企業可以設立分支機構,而個體戶不可以設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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