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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下人防工程算公攤面積嗎(地下人防工程)

    2024.01.03 128人閱讀
    導讀:

    人防工程地下室屬于公攤面積嗎

    法律客觀:

    《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筑面積分攤規則》(試行)第八條公用建筑面積由以下兩部分組成:1、電梯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和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以及其他功能上為整棟建筑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積;2、套(單元)與公用建筑空間之間的分隔墻以及外墻(包括山墻)墻體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第九條公用建筑面積計算原則凡已作為獨立使用空間銷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車棚等,不應計入公用建筑面積部分。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計入公用建筑面積。

    地下室算公攤面積嗎

    地下室算公攤面積嗎

    根據《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筑面積分攤規則》的第八條規定,地下室屬于公攤面積,其中包括電梯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和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以及其他功能上為整棟建筑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積,凡是已作為獨立使用空間銷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車棚等,不應計入公用建筑面積部分,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計入公用建筑面積。

    地下室公攤面積怎么計算

    1、公攤面積指的是各戶分攤的公共建筑面積,它與房屋套內面積之和就是一套房子的建筑面積。在中國,你掏錢買的房子一般有10%-30%屬于公攤部分。公攤面積=建筑面積-套內面積,但請注意套內面積是大于使用面積的,它還包含了墻里面積和陽臺面積(如果有)。

    2、住宅的地下室公攤面積計算方法:1、公用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之和=公用建筑面積分攤系數;2、各套(單元)的套內建筑面積乘以公用建筑面積分攤系數,得到購房者應合理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公用建筑面積分攤系數×套內建筑面積。

    “人防”地下室屬于公攤面積嗎

    不屬于公攤面積。

    1、經市房管局核實:人防工程不計入業主公攤,若是功能性的房屋則計入公攤。

    2、根據《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與使用管理規定》第二十三條:人防工程的建設或者使用單位應當確定專職人員負責人防工程的維護管理,建立、健全人防工程維護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并向人防工程管理部門報告。

    3、根據《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與使用管理規定》第二十五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擅自拆除人防工程;確需拆除的,應當報人防工程管理部門批準,并由拆除單位負責補建或者補償。補償被拆除人防工程的標準由市人防辦提出,報市物價局批準。

    擴展資料

    公攤面積應避免的風險有以下:

    1.避免風險。

    在簽訂購房合同時,讓發展商出示有關計算公攤面積的數據,包括整幢建筑的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之和、不應分攤的建筑面積等基本數據,也可以要求發展商列明公攤公用建筑面積的具體項目以及各項目的面積,這樣業主可以通過數據求出公攤面積,以明確自身的權益。

    2.查閱有關資料。

    業主們有權自查或者聘請律師向設計單位、規劃單位、測繪部門等機構查閱所購房產的相關文件,比如最終設計圖紙或者最終設計方案、最終面積測量報告、各種數據的計算方式及其文件等等。

    3.在購房合同中約定公攤面積。

    《商品房買賣合同》第三條和附錄二中有關公共部位和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的條款,購房人應當在合同中約定公攤面積的數字,并在附件二"有關公共部分與公用房屋公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中,詳細約定公攤的具體部位、面積大小。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公攤建筑面積

    人防車位算公攤面積嗎

    法律分析:人防車位不同于其它車位,有著其特殊性。因為人防車位所占的面積屬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屬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的,根據有關規定,國防資產屬于國家所有。此外,建設部相關條例已明確規定,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計入公用建筑面積。因此,人防車位既不屬于開發商,也不屬于全體業主共有,該類車位也不可以購買產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條 建筑區劃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

    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屬于業主共有。

    人防車位算公攤面積嗎

    人防車位不算公攤面積。

    人防車位不同于其它車位,有著其特殊性。因為人防車位所占的面積屬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屬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的,國防資產屬于國家所有。此外,建設部相關條例已明確規定,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計入公用建筑面積。

    小區人防車位產權屬于國家。人防車位是開發商根據《人民防空法》的要求建設的人防防空地下室,產權不屬于業主也不屬于開發商,產權屬于國家。所以此類車位無法出售,不能取得產權,但是可以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了解車位是否歸開發商所有,即開發商有沒有車位的所有權。如果沒有車位的所有權,車位就屬于公共設施,開發商就不對其享有所有權,也無權交易車位。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可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包括: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公共廁所、電(樓)梯前廳、樓梯間、電梯井、電梯機房、垃圾道、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水箱間、冷凍機房、消防通道、變(配)電室、煤氣調壓室、衛星電視接收機房、空調機房、熱水鍋爐房、電梯工休息室、值班警衛室、物業管理用房等以及基本功能上為該建筑服務的專用設備用房;套與公用建筑空間之間的分隔墻及外墻(包括山墻)墻體面積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法律依據:

    《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筑面積分攤規則》

    第八條

    公用建筑面積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一)電梯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和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以及其他功能上為整棟建筑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積;

    (二)套(單元)與公用建筑空間之間的分隔墻以及外墻(包括山墻)墻體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第九條

    公用建筑面積計算原則凡已作為獨立使用空間銷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車棚等,不應計入公用建筑面積部分。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計入公用建筑面積。

    人防車位算公攤面積嗎

    人防車位不算公攤面積。人防車位不同于其它車位,有著其特殊性。因為人防車位所占的面積屬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屬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的,根據有關規定,國防資產屬于國家所有。此外,建設部相關條例已明確規定,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計入公用建筑面積。因此,人防車位既不屬于開發商,也不屬于全體業主共有,該類車位也不可以購買產權。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應計入公用建筑空間,即不屬于可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法律依據

    《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筑面積分攤規則》第九條 公用建筑面積計算原則凡已作為獨立使用空間銷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車棚等,不應計入公用建筑面積部分。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計入公用建筑面積。公用建筑面積按以下方法計算:整棟建筑物的建筑面積扣除整棟建筑物各套(單元)套內建筑面積之和,并拓除已作為獨立使用空間銷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車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積,即為整棟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積。

    地下室公攤面積國家有何規定

    對于地下室的公攤率沒有明確的條款規定,不過一般默認的地上住宅的公攤多層為17%左右,高層則為25%至40%。

    另外,根據國家現行的《房產測量規范》,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應計入公用建筑空間,即不屬于可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

    人防工程平時由投資者使用管理,收益歸投資者所有,但應報人防工程管理部門審查批準并辦理有關證照。使用人防工程從事經營的,經營者還應當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辦理相關證照。若沒有依法辦理上述審批手續并辦理相關證照,就使用或者經營人防工程,則違反了“人民防空法”,應屬違法行為。

    本條內容來源于:建筑工業出版社《衛生間、走廊、過廳、樓梯》

    地下停車場屬于公攤面積嗎?

    不算。因為地下車庫具備了單獨的使用功能,而且有獨立的使用空間,如果將車庫算入公攤面積內,得房率會大大下降,所以開發商是不會將車庫計入公攤面積內的。另外,如果是等待出租或者出售的車位或者專用的車庫,這些都不計入公攤面積當中。

    2、除此以外如果屬于人防工程,不管是地下室還是半地下室,都不能計入到公攤面積當中,另外作為公共設施或者架空層,也不能夠計入。

    3、在小區,如果占用了公共的道路等其他區域,只要是用于停放汽車的,它的產權就不歸屬開發商,而屬于全體業主所有。

    隨著私家車越來越多,車位價格也在不斷的上漲,很多人對于到底要不要買車庫,這個問題也比較糾結。買車庫的時候也需要了解一下它的產權歸屬問題,有的車庫就能夠辦理產權證,但是有的就不能。

    如果沒有產權證,是不能夠買賣的,移位購買者可能要承擔沒有產權或者二次交易,以后如果拆遷也不能夠得到補償,這些風險都需要由本人來承擔。

    當然對于開發商來說,如果沒有取得產權證,是不能夠進行銷售的。購買車庫的時候關于面積,位置都應該明確規定,要不然很容易產生糾紛,對于購買者來說就會產生不利的影響。

    如果簽訂了買賣合同,但是寫明了出售車庫的所有權,卻沒有產權,與開發商所簽訂的合同也是無效的。

    擴展資料:“公攤面積是指由整棟樓的產權人共同所有的整棟樓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積。

    法律依據:建設部《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筑面積分攤規則》(以下簡稱《商品房銷售面積規則》第九條第一項的規定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房產測量規范》(GB/T17986-2000)的要求,凡已作為獨立使用空間銷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車棚、車庫、為多幢服務的警衛室和管理用房,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計入共有建筑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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