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進入北京

    掃二維碼關注小程序

    大律云小程序

    免費咨詢 專業(yè)律師

    您的位置: 首頁> 法律知識>法律常識>農村交通事故賠償范圍是什么

    農村交通事故賠償范圍是什么

    2024.01.10 153人閱讀
    導讀:在發(fā)生農用機械交通事故后也是需要賠償人身損害、財產損失以及精神損害賠償?shù)模绻f事故當事人雙方已經(jīng)調解達成協(xié)議的情況下,相關機構應當制作農機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送達各方當事人,那么農機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經(jīng)各方當事人共同簽字后才會生效,第三十九條 農機安全監(jiān)理機構應當按照合法、公正、自愿、及時的原則,采取公開方式進行農機事故損害賠償調解,但當事人一方要求不予公開的除外,二、相關規(guī)定《農業(yè)機械事故處理辦法》第三十八條 當事人對農機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的,可以在收到農機事故認定書或者上一級農機安全監(jiān)理機構維持原農機事故認定的復核結論之日起10日內,共同向農機安全監(jiān)理機構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農用機械交通事故賠償范圍是什么?

    在發(fā)生農用機械交通事故后也是需要賠償人身損害、財產損失以及精神損害賠償?shù)模绻f事故當事人雙方已經(jīng)調解達成協(xié)議的情況下,相關機構應當制作農機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送達各方當事人,那么農機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經(jīng)各方當事人共同簽字后才會生效。

    一、農用機械交通事故賠償范圍是什么?

    (一)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人身損害賠償標準,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16條的規(guī)定,包括以下項目:醫(y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yǎng)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康復費、后續(xù)治療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精神損害撫慰金。

    (二)財產損失賠償標準

    財產損失賠償標準,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來確定賠償數(shù)額。

    直接損失的賠償標準:

    原則上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對于局部可修復的車輛、設施和物品,應當賠償維修費;因局部損失導致貶值的,還應當賠償貶值部分的損失;對于無法修復的,應當賠償其實際價值。

    間接損失的賠償標準: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間接損失,侵害人并應當賠償損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損車輛正用于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jīng)營活動,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予以賠償。

    (三)精神損害賠償標準

    精神損害是一種外人無法計量的無形傷害,對于精神損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無法用物質尺度來衡量,因此,在具體的司法實踐中,對于精神損害撫慰金,只能依據(jù)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包括地區(qū)經(jīng)濟環(huán)境,當事人的身份,當事人的家庭背景,當事人在案件中責任的大小,社會影響力等由法官依據(jù)自由裁量權在一個類似客觀合理適當?shù)姆秶鷥冗M行確定。

    二、相關規(guī)定

    《農業(yè)機械事故處理辦法》

    第三十八條 當事人對農機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的,可以在收到農機事故認定書或者上一級農機安全監(jiān)理機構維持原農機事故認定的復核結論之日起10日內,共同向農機安全監(jiān)理機構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第三十九條 農機安全監(jiān)理機構應當按照合法、公正、自愿、及時的原則,采取公開方式進行農機事故損害賠償調解,但當事人一方要求不予公開的除外。

    農機安全監(jiān)理機構調解農機事故損害賠償?shù)钠谙逓?0日。對農機事故致死的,調解自辦理喪葬事宜結束之日起開始;對農機事故致傷、致殘的,調解自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農機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調解涉及保險賠償?shù)模r機安全監(jiān)理機構應當提前3日將調解的時間、地點通報相關保險機構,保險機構可以派員以第三人的身份參加調解。經(jīng)農機安全監(jiān)理機構主持達成的調解協(xié)議,可以作為保險理賠的依據(jù),被保險人據(jù)此申請賠償保險金的,保險人應當按照法律規(guī)定和合同約定進行賠償。

    第四十條 事故調解參加人員包括:

    (一)事故當事人及其代理人或損害賠償?shù)臋嗬恕⒘x務人;

    (二)農業(yè)機械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三)農機安全監(jiān)理機構認為有必要參加的其他人員。

    委托代理人應當出具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事項和權限。

    參加調解的當事人一方不得超過3人。

    第四十一條 調解農機事故損害賠償爭議,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告知各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二)聽取各方當事人的請求;

    (三)根據(jù)農機事故認定書的事實以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調解達成損害賠償協(xié)議。

    當發(fā)生了農用機械交通事故后也是需要進行相應的賠償,如果說事故當事人雙方調解達成協(xié)議后當事人又反悔時,也是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如果說事故的當事人雙方對損害賠償有爭議的情況下,可以在受到事故責任認定書十天內提出復核申請的。

    當事人對農機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的,可以在收到農機事故認定書或者上一級農機安全監(jiān)理機構維持原農機事故認定的復核結論之日起10日內,共同向農機安全監(jiān)理機構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2歲女孩農村的沒有戶口,因交通事故死亡應該什么賠償?

    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賠償項目包括:醫(yī)療費、后續(xù)治療費、住院伙食補助、營養(yǎng)費、誤工費、護理費、死亡賠償金或傷殘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被撫養(yǎng)人生活費、輔助器材器具、交通費、鑒定費等等費用。

    其中,在交強險范圍先進行賠償,超出交強險部分,按照雙方事故責任進行分攤。

    展開原文 ↓

    律師是否解決您的需求?想要更專業(yè)的答案。

    更專業(yè)
    更便捷
    更資深

    更多 #法律常識 相關法律知識

    律師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