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折抵刑期如何執行(刑事訴訟法刑期折抵刑期規定)



刑事訴訟法折抵刑期如何執行(刑事訴訟法刑期折抵刑期規定)
刑事訴訟法折抵刑期如何執行(刑事訴訟法刑期折抵刑期規定)
法律主觀:
一、指定居所 監視居住 折抵刑期嗎 監視居住可以折抵刑期,但是要分情況。 1、在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的住處采取監視居住的,監視居住期間不能折抵刑期; 2、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應當折抵刑期。 相關法條依據 《 刑事訴訟法 》第七十四條 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期限應當折抵刑期。被判處 管制 的,監視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處 拘役 、 有期徒刑 的,監視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監視居住如何執行 負責執行監視居住的派出所應當指定專人對被監視居住人進行監督考察,并及時將監視居住的執行情況報告所屬縣級公安機關通知決定監視居住的人民檢察院。 人民檢察院決定對犯罪嫌疑人監視居住的案件,在執行期間,犯罪嫌疑人有正當理由需要離開住處或者指定居所的,負責執行的派出所應當及時報告所屬縣級公安機關,由該縣級公安機關征得決定監視居住的人民檢察院同意后予以批準。 人民檢察院決定對犯罪嫌疑人監視居住的案件,犯罪嫌疑人違反應當遵守的規定的,執行監視居住的派出所應當及時報告縣級公安機關通知決定監視居住的人民檢察院。情節嚴重的,人民檢察院應當決定予以 逮捕 ,通知公安機關執行。 人民檢察院決定對犯罪嫌疑人監視居住的案件,監視居住期限屆滿十五日前,負責執行的縣級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決定監視居住的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應當在監視居住期限屆滿前,作出解除監視居住或者 變更強制措施 的決定,并通知公安機關執行。 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監視居住的案件,犯罪嫌疑人違反應當遵守的規定,情節嚴重的,公安機關應當依法提請 批準逮捕 。人民檢察院應當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五條的規定審查批準逮捕。 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可以說是監視居住措施中一種比較特殊的情況,一般對刑事案件的嫌疑人、被告人監視居住的,往往都是在其住所進行,但要是因為存在特殊原因而需要格外指定居所的話,從采取了該措施之后的24個小時內,就必須要通知到被監視居住人的家屬,避免引發其他不必要的糾紛,讓家屬認為被監視居住人失蹤了。
法律客觀:
《刑法》第七十六條 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期限應當折抵刑期。被判處管制的,監視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的,監視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傳、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法律分析:取保候審不可以折抵刑期,可以折抵刑期的刑事強制措施有指定監視居住、刑事拘留和逮捕;管制的刑期,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有期徒刑的刑期,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十八條 管制的期限,為三個月以上二年以下。判處管制,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對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實行社區矯正。
第四十一條 管制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條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條 有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