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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簡易交通事故處理怎樣申訴

    2023.12.29 418人閱讀
    導讀: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四條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自受理復核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對下列內容進行審查,并作出復核結論:(一)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是否正確、責任劃分是否公正,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自受理復核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對下列內容進行審查,并作出復核結論:(一)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是否正確、責任劃分是否公正。

    交通事故不服交警處理怎樣申訴

    交通事故不服交警處理,申訴方法為當事人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申訴,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對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及認定程序是否合法、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是否符合規定、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是否正確、責任劃分是否公正等內容進行審查,并作出復核結論。

    申訴的流程如下

    (1)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2)收到當事人書面復核申請后,應當作出是否受理決定;

    (3)自受理復核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對道路交通事故事實是否清楚等進行審查,并作出復核結論;

    (4)經審查認為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事實不清等,應當作出復核結論,責令原辦案單位重新調查認定;

    (5)作出復核結論后,召集各方當事人,宣布復核結論。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四條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自受理復核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對下列內容進行審查,并作出復核結論:

    (一)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是否正確、責任劃分是否公正;

    (二)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及認定程序是否合法;

    (三)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是否符合規定。復核原則上采取書面審查的形式,但當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聽取各方意見。辦理復核案件的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對交通事故處理不滿意,怎么申訴

    一、對交通事故處理不滿意,怎么申訴

    1、對交通事故處理不滿意,申訴的流程如下:

    (1)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2)收到當事人書面復核申請后,應當作出是否受理決定;

    (3)自受理復核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對道路交通事故事實是否清楚等進行審查,并作出復核結論;

    (4)經審查認為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事實不清等,應當作出復核結論,責令原辦案單位重新調查認定;

    (5)作出復核結論后,召集各方當事人,宣布復核結論。

    2、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一條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

    二、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收款憑證進行確定;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3、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4、護理費,按照誤工費標準計算;

    5、住院伙食補助費,參照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6、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對交通事故處理不滿意,怎么申訴?

    對交通事故處理不滿意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申訴。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自受理復核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對下列內容進行審查,并作出復核結論:

    (一)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是否正確、責任劃分是否公正;

    (二)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及認定程序是否合法;

    (三)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是否符合規定。

    復核原則上采取書面審查的形式,但當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聽取各方意見。辦理復核案件的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作出復核結論后三日內將復核結論送達各方當事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必要的,應當召集各方當事人,當場宣布復核結論。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七十六條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責任劃分公正、程序合法的,應當作出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復核結論。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調查及認定程序存在瑕疵,但不影響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在責令原辦案單位補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釋后,可以作出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復核結論。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作出責令原辦案單位重新調查、認定的復核結論:

    (一)事實不清的;

    (二)主要證據不足的;

    (三)適用法律錯誤的;

    (四)責任劃分不公正的;

    (五)調查及認定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

    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如何上訴

    一、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如何上訴

    1、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申訴方式如下:

    (1)可以向交通管理行政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2)可以向處罰機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在申訴通過后可以取消該違章記錄。

    2、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七條

    當事人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采取的行政強制措施或者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六十八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使用道路交通違法信息管理系統對違法行為信息進行管理。對記錄和處理的交通違法行為信息應當及時錄入道路交通違法信息管理系統。

    二、被罰人不服怎么辦

    1、被處罰人不服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的警告、罰款裁決或者公安機關拘留裁決的,可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內向主管公安機關或者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提出申訴,主管公安機關或者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應當在接到申訴后五日內作出裁決,不服主管公安機關或者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裁決的,可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被處罰人不服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吊扣駕駛證裁決的,可以在接到裁決書后五日內,向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或者主管公安機關申請復議一次,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和主管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申請后五日內作出復查決定;

    3、對交通管理外罰不服,超過期限提出申訴的,或者事后對當場處罰決定不服提出申訴的,可以作為人民來信來訪處理。

    對交通事故處理不滿意,怎么申訴?

    對交通事故處理不滿意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實的基礎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事故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的因果關系、作用大小等,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作出認定。

    處理交通事故步驟是什么:

    1、受理報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到當事人或其他人的報案之后,按照管轄范圍予以立案;

    2、現場處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

    3、責任認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實的基礎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事故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的因果關系、作用大小等,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作出認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交通事故怎么申訴

    一、交通事故怎么申訴

    1、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2、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一條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

    第七十二條

    復核申請人通過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復核申請的,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復核申請之日起二日內將復核申請連同道路交通事故有關材料移送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復核申請人直接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復核申請的,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內提交案卷材料。

    二、交通肇事逃逸怎么申訴

    1、可以讓交警部門通知雙方,讓交警主持調解,如果調解不成功的話,可以等治療完畢后起訴;

    2、可以起訴,但是并不能馬上解決醫藥費的問題,而且只能主張已經發生的費用;

    3、如果沒錢治療,只能找對方的保險公司、找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盡快起訴申請先予執行。

    交通事故不服處理怎樣申訴

    一、交通事故不服交警處理怎樣申訴

    1、交通事故不服交警處理,申訴方法為當事人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申訴,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對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及認定程序是否合法、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是否符合規定、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是否正確、責任劃分是否公正等內容進行審查,并作出復核結論。

    2、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四條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自受理復核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對下列內容進行審查,并作出復核結論:

    (一)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是否正確、責任劃分是否公正;

    (二)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及認定程序是否合法;

    (三)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是否符合規定。

    復核原則上采取書面審查的形式,但當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聽取各方意見。

    辦理復核案件的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二、處理交通事故步驟是什么

    1、受理報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到當事人或其他人的報案之后,按照管轄范圍予以立案;

    2、現場處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

    3、責任認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實的基礎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事故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的因果關系、作用大小等,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作出認定。

    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怎么申訴

    一、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怎么申訴

    1、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可以通過以下流程進行申訴:

    (1)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2)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3)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到當事人書面復核申請后五日內,作出是否受理決定。

    2、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七十五條

    復核審查期間,申請人提出撤銷復核申請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終止復核,并書面通知各方當事人。

    受理復核申請后,任何一方當事人就該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經人民法院受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將受理當事人復核申請的有關情況告知相關人民法院。

    受理復核申請后,人民檢察院對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作出批準逮捕決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將受理當事人復核申請的有關情況告知相關人民檢察院。

    二、處理交通事故步驟是什么

    1、受理報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到當事人或其他人的報案之后,按照管轄范圍予以立案;

    2、現場處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

    3、責任認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實的基礎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事故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的因果關系、作用大小等,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作出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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