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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勞動仲裁要多久(申請勞動仲裁要多久才有結果)

    2024.01.04 595人閱讀
    導讀:

    提交仲裁申請多久受理

    法律主觀:

    對于提交仲裁申請多久可以仲裁這個問題,申請人提交勞動仲裁申請書5個工作日內,勞動仲裁委應該給出答復,如果受理應該出具案件受理通知書。如果勞動仲裁委不受理,應該出具不予受理決定書或通知。其中,不予受理的,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俗稱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相關證據復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北京地區等不需要提供登記信息)!2、提交材料后,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后給雙方舉證期并且給對方答辯期;然后開庭審理,之后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一般60天內結案;對于裁決書不服,勞動者收到裁決書15天內可以起訴到法院;3、可以不請當地律師代理,請專業人士提供遠程指導服務并代寫勞動仲裁申請書、證據清單等法律文書。并且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法律客觀:

    當事人撤回仲裁申請后,仲裁庭喪失了對案件進行管轄的依據。但是撤回仲裁申請,是當事人對其仲裁程序上的權利進行了處分,并沒有放棄實體權利,因而,只要申請人沒有聲明放棄實體權利,申請人就可以重新申請仲裁,但這里申請仲裁的前提,是當事人對和解協議反悔。實踐中,反悔的原因是多種的:可能是因為己方在和解協議中讓步太多,損失太大;也可能因為對方不履行和解協議,自己的合法權益未能實現。無論是基于何種原因,都應當允許反悔,這是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要求。重新申請仲裁是否需要當事人重新訂立仲裁協議,其關鍵在于原來的仲裁協議是否仍然有效。依相關法律,仲裁程序終結是仲裁協議失效的原因之一。也就是說,當事人的糾紛經仲裁庭審理完畢做出裁決書之后,據以申請該仲裁的協議就失效了,當事人不得依該協議再次申請仲裁。要申請仲裁,必須另行達成一個新的仲裁協議。但是應當注意的是,當事人因達成和解協議而撤回仲裁申請時,仲裁程序尚未終結,那么原來的仲裁協議也就沒有失效。因此,當事人因對撤回仲裁申請反悔而重新申請仲裁時,仍然可以根據原來的仲裁協議,而不必另行達成新的仲裁協議。由于雙方原來簽訂的仲裁協議仍然有效,根據法律規定的“仲裁協議排除法院管轄權"原則,在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后撤回仲裁申請又反悔的,任何一方都不得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法》第49條規定:“當事人申請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達成和解協議的,可以請求仲裁庭根據和解協議作出裁決書,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請。”故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后可以有兩種作為,一是請求仲裁庭根據和解協議作出裁決書,一是撤回仲裁申請。一般,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意見,且義務方即時履行了義務的,可由申請人申請撤回仲裁;若義務方不能即時履行義務的,申請人可請求仲裁庭制作裁決書,當義務方不履行義務時,申請人可依據裁決書請求法院強制執行。《仲裁法》第50條規定:“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撤回仲裁申請后反悔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申請仲裁。”該條規定了達成和解協議,后悔撤回仲裁申請的處理辦法。此時,申請仲裁方當事人可依據原先達成的仲裁協議重新申請仲裁。《仲裁法》第49條規定:“當事人申請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達成和解協議的,可以請求仲裁庭根據和解協議作出裁決書,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請。”故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后可以有兩種作為,一是請求仲裁庭根據和解協議作出裁決書,一是撤回仲裁申請。一般,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意見,且義務方即時履行了義務的,可由申請人申請撤回仲裁;若義務方不能即時履行義務的,申請人可請求仲裁庭制作裁決書,當義務方不履行義務時,申請人可依據裁決書請求法院強制執行。《仲裁法》第50條規定:“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撤回仲裁申請后反悔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申請仲裁。”該條規定了達成和解協議,后悔撤回仲裁申請的處理辦法。此時,申請仲裁方當事人可依據原先達成的仲裁協議重新申請仲裁。

    勞動仲裁申請遞交后多長時間審批下來

    法律主觀:

    申請勞動仲裁最快當場受理,最慢在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決定是否受理,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經批準可以延期十五日。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九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并通知申請人;

    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

    第三十條

    仲裁委員會對符合下列條件的仲裁申請應當予以受理,并在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向申請人出具受理通知書:

    (一)屬于本規則第二條規定的爭議范圍;

    (二)有明確的仲裁請求和事實理由;

    (三)申請人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明確的被申請人;

    (四)屬于本仲裁委員會管轄范圍。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

    第三十一條

    對不符合本規則第三十條第(一)、(二)、(三)項規定之一的仲裁申請,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并在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向申請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

    對不符合本規則第三十條第(四)項規定的仲裁申請,仲裁委員會應當在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向申請人作出書面說明并告知申請人向有管轄權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委員會逾期未作出決定或者決定不予受理的,申請人可以就該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仲裁申請到受理要幾天

    法律主觀:

    1、勞動保障當事人提出仲裁的,應當從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2、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訴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決定。受理的,應當由作出決定之日起五日內,將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并組成仲裁庭,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書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說明不予受理的理由。被申請人應當自收到申請書副本之日起十日內提交答辯書及相關證據。被訴人沒有按時提交或不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案件審理。3、仲裁庭應當于開庭五日前,將開庭時間、地點的書面通知送達當事人。當事人收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對申請人按撤訴處理,被申請人可以缺席裁決。4、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案,案情復雜確需延期的,經報仲裁委員會批準,可以適當延期,但不得超過十五日。5、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先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根據協議內容制作調解書,調解書自送達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6、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7、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和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勞動仲裁時間一般多長

    一、勞動仲裁時間一般多長

    1、勞動仲裁受理期限為5天,審理期限為45天到60天。勞動者提起勞動仲裁申請后,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八十二條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仲裁裁決一般應在收到仲裁申請的六十日內作出。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當事人必須履行。

    二、勞動仲裁流程是什么

    勞動仲裁流程為:

    1、當事人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申請勞動仲裁;

    2、提交書面仲裁申請;

    3、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

    4、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后,應當在五日內將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

    5、開庭裁決。

    申請勞動仲裁要多久

    申請勞動仲裁從遞交書面仲裁申請,然后到仲裁結束,大概需要1到2個月的時間。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并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被申請人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后,應當在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答辯書。被申請人未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仲裁程序的進行。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在指定期限內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申請人需要補正材料的,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的時間從材料補正之日起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條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申請勞動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申請勞動仲裁需要的材料如下:

    1、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遞交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一式兩份;

    2、遞交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的同時,向勞動仲裁委員會遞交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勞動關系相關證明,申請人系用人單位的,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系律師的提交律師事務所公函。

    申請勞動仲裁需要多久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批準可以延期,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被申請人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后,應當在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答辯書。被申請人未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仲裁程序的進行。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在指定期限內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

    勞動爭議仲裁公開進行,但當事人協議不公開進行或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除外。仲裁庭在開庭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當事人有正當理由的,可以在開庭三日前請求延期開庭。是否延期,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決定,當事人接到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對申請人按照撤回申請處理,對被申請人可以缺席裁決。

    如果發生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不在同一個仲裁委員會管轄地區的,由職工當事人工資關系所在地(即向職工發放工資的單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員受理。

    【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仲裁要多久

    勞動仲裁流程需要一般一個月左右,通常不會超過四十五日,此日期從仲裁申請被仲裁委員會受理之日起開始計算。仲裁請求在被受理之后,若是發現案情比較復雜,無法在規定的期限內得出仲裁結果,也可以向相關部門提出延長期限的請求。仲裁流程需要一般一個月左右。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

    第四十三條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

    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申請勞動仲裁需要多少時間

    勞動仲裁需要45日內。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勞動爭議發生后一年之內,勞動者向用人單位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用人單位同意履行義務。

    勞動仲裁

    勞動爭議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當自組成仲裁庭之日起45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報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適當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的期限不得超過15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們法院提起訴訟。

    申請書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員會自收到申請書之日起5日內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自做出決定之日起5日內將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并組成仲裁庭,決定不予受理的,說明理由,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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