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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過多少年不能判緩刑(超過多少年不能判緩刑了)

    2024.01.05 353人閱讀
    導讀:法律客觀:《刑法》第七十二條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可以宣告緩刑,三年以上可以判緩刑嗎法律主觀:首先應當明確一點,是否可以適用緩刑,取決于實際所判處的刑期,而不是法律規定的量刑幅度.刑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具體表現,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可以宣告緩刑。

    有案底過了5年能判緩刑嗎

    法律分析:原則上是可以被判緩刑的。因為一般犯罪超過5年后,在犯罪就不構成累犯了,就可以被判緩刑。但是如果是特殊累犯或者犯罪集團首要分子,那么就不可以適用緩刑。如果有前科,不是累犯的話,對緩刑的適用影響不大。如果是累犯就不能適用緩刑。當然是否適用還要看到具體案件來確定。

    【法律分析】

    應當依據具體情形而定。如果有案底但不構成累犯的,那么符合緩刑的條件就可以判緩刑。如果有案底且構成累犯的,那么依據相關規定,累犯不適用緩刑。累犯是指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罪犯。根據刑法的規定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緩刑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也就是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不適用緩刑。適用緩刑必須符合兩個條件如下:(一)被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這說明,罪行比較輕微。判處重刑的罪犯,不能緩刑。(二)犯罪分子確有悔改表現,法院認為不關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會。以上兩條缺一不可。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屢教不改、主觀惡性較深,有再犯之虞,適用緩刑難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處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適用緩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五條 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規定的期限,對于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

    第七十四條 對于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三年以上可以判緩刑嗎

    法律主觀:

    首先應當明確一點,是否可以適用緩刑,取決于實際所判處的刑期,而不是法律規定的量刑幅度.刑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具體表現,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可以宣告緩刑?!币罁鲜鲆幎?對于“刑法上(規定)應判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只要實際所判處的刑罰為三年有期徒刑,如果具備緩刑的全部條件,就可以適用緩刑。

    法律客觀:

    《刑法》第七十二條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可以宣告緩刑。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刑法》第九十九條本法所稱以上、以下、以內,包括本數。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適用條件】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一)犯罪情節較輕;(二)有悔罪表現;(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緩刑最高可判多少年

    緩刑最高可判五年。在我國的刑事訴訟的程序規定中,如果是被司法機關宣告緩刑的犯罪行為人,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相關機關有關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的,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判決確定之日是指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訴或者抗訴后,經二審維持原判的,則應從二審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七條

    【緩刑的撤銷及其處理】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后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關于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或者違反人民法院判決中的禁止令,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第七十三條

    【緩刑的考驗期限】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個月。

    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緩刑適用范圍有哪些

    1、原判刑罰是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人不是累犯;

    3、根據犯罪人的和悔罪表現,適用緩刑確實不旨再危害社會。

    2024年全國緩刑規定

    2024年緩刑適用條件規定

    1、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罰。

    2、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認為適用緩刑不致再危害社會。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

    緩刑考驗期,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二個月。根據刑法第42條的規定,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并罰不能超過1年。即使犯罪分子被判處一個月的拘役,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也不能少于2個月;如果實行數罪并罰,犯罪分子被判處1年的拘役,緩刑的考驗期限最高也只能在1年以下、2個月以上的范圍內確定。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一、判緩刑必須司法調查,需要調查犯罪分子是否符合下列宣告緩刑的條件:

    1、犯罪情節較輕;

    2、有悔罪表現;

    3、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4、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5、對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二、被判緩刑是什么意思

    1、緩刑又被稱為“暫緩量刑”或“緩量刑”,一般指的是對于觸犯刑法,被判處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據犯罪情節和悔罪的表現,且如暫緩執行期間確實不會再次危害社會的,即規定一個的考驗期;

    2、如果在考驗期限內,犯罪人遵守一定的條件,原判刑罰就不再執行的一種制度。在緩刑期間如果犯罪人再次犯罪的,則撤銷緩刑,前罪后罪進行數罪并罰。

    3、適用緩刑必須要符合兩點:

    (1)被判處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節較輕微;如判以重刑的罪犯,不適用緩刑。

    (2)犯罪人確有悔罪表現,且法院認為如暫緩執行期間確實不會再次危害社會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二條 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為什么判三年不能緩刑

    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還需要滿足其他的條件才會判處緩刑的,如果不符合條件的,就不能判處緩刑。還要看是否具備緩刑的條件,而不是申請就能夠一定緩刑的。

    被告被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能否緩刑,要看是否具備緩刑的條件,而不是申請就能夠一定緩刑的。

    我國被判處3年實刑不能緩刑的原因是:被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一般是違法犯罪行為較為嚴重的,需要收監執行。適用緩刑的先決條件應當是宣告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犯罪分子,包括法定刑在三年以上但因具有法定減輕處罰情節而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同時具備犯罪情節較輕、確有悔罪表現的條件。

    1、過失犯罪。過失犯罪由于犯罪人主觀上不希望社會危害結果的發生,主觀惡性較小,犯罪情節一般也較輕,適用緩刑不致再危害社會;

    2、刑法總則規定具有從輕、減輕情節的。比較常見的有:未成年人犯罪;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又聾又啞的人或盲人犯罪;防衛過當、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的犯罪;犯罪預備、中止、未遂;共同犯罪情節較輕的從犯等;

    3、刑法分則各罪中剛達到犯罪起點的。如侵財型犯罪中,犯罪數額剛構成犯罪起點;刑法規定多次行為才構成犯罪,剛達到三次的;

    4、由民間糾紛引起的犯罪。如由民間糾紛引起的故意傷害、毀壞財物等,若犯罪人對自己的行為有悔過,能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適用緩刑更能化解矛盾,維護社會安定。

    5、符合刑事政策的。如在某一階段內因形勢需要,司法機關發出通告,規定在一定時間內投案自首的,可以寬大處理,對此類符合刑事政策的案犯也可以適用緩刑。

    不能適用緩刑的情形:

    1、數罪并罰的(指故意犯罪)。一人犯數罪,一般犯罪人的犯罪主觀惡性較大。刑法第七十七條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內,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這在一定程度上說明一人犯數罪不宜適用緩刑。上述法律和解釋雖規定不盡明確,但其精神實質是明確的,即數罪并罰的一般不宜適用緩刑。

    3、共同犯罪中的主犯,沒有法定的從輕或減輕處罰情節的。所謂主犯是在共同犯罪中起組織、領導作用或者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可見其犯罪情節較重,一般也不宜適用緩刑。

    4、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此類案件要適用緩刑都有法定的從輕或減輕處罰情節,如有自首或立功情節,未成年人或從犯等等,但要以案件事實為根據,不能為了要適用緩刑而大幅度的在從輕、減輕處罰情節上做文章。而且只有從輕處罰情節的,不能適用緩刑;對于有減輕處罰情節的,一般也不宜適用緩刑。

    在我國的日常生活當中,只要是違法犯罪的行為都是要被法律嚴厲制裁的,因此我們需要注意相關的刑事法律的規定,避免出現違法犯罪的行為。

    緩刑適用范圍以及緩刑適用標準有:

    1.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罰。

    2.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認為適用緩刑不致再危害社會。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

    緩刑的實質條件為犯罪人犯罪情節較輕,有悔罪表現,無再犯危險,緩刑不會對社區產生不良影響.過失犯罪由于犯罪人主觀上不希望社會危害結果的發生,主觀惡性較小,犯罪情節一般也較輕,適用緩刑不致再危害社會;刑法總則規定具有從輕、減輕情節的。比較常見的有:未成年人犯罪;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又聾又啞的人或盲人犯罪;防衛過當、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的犯罪;犯罪預備、中止、未遂;共同犯罪情節較輕的從犯等;刑法分則各罪中剛達到犯罪起點的。如侵財型犯罪中,犯罪數額剛構成犯罪起點;刑法規定多次行為才構成犯罪,剛達到三次的.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七十二條•【適用條件】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第七十四條•【累犯不適用緩刑】對于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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