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丟了怎么辦呢(專用發票丟了怎么辦呢)



發票丟了怎么辦呢(專用發票丟了怎么辦呢)
發票丟了怎么辦呢(專用發票丟了怎么辦呢)
發票丟失,這個太正常了。有時候和發票不輕易間,說散就散了。除了電子發票,只要是紙質的,需要郵寄的,那都有丟失的可能。人民幣都會丟,更別說說發票了。不過現在走哪都手機支付了,人民幣不怕丟,怕丟的是手機。所以甭管你管理多仔細,也難免出現丟失情況,畢竟很多情況也不是你能控制的,比如郵寄丟失,銷售人員送票時候丟失,客戶丟失又特么不承認。反正四個字,說沒就沒。一直以來,發票的丟失處理在財務人員心中都是非常麻煩的,掛失、處罰、登報、抄報稅證明等等,反正要折騰夠。隨著登報聲明作廢的取消、已抄報稅證明的取消,下面和大家一起來看看目前最新的丟失發票的處理流程:
發票丟失的不同處理方式
1、丟失空白發票
丟失空白發票后就是向稅務局報告,然后接受處罰。
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一條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妥善保管發票。發生發票丟失情形時,應當于發現丟失當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九)未按照規定存放和保管發票的。第三十六條 跨規定的使用區域攜帶、郵寄、運輸空白發票,以及攜帶、郵寄或者運輸空白發票出入境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丟失發票或者擅自損毀發票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當然,現在丟失發票報告也非常簡單,電子稅務局即可操作。
第三步、填寫相應信息提交即可。
2、丟失已經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丟失已經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專門有一個文件做了具體處理規定,這個文件就是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19號文。
當然還需要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一并梳理。
那么處理流程就是,遺失報告-接受處罰-根據專票丟失聯次做相應
針對不同發票的丟失處理方法:
1、丟失空白發票
丟失空白發票時,應當于發現丟失當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并在轄區內地級市報刊上登報聲明作廢。然后填報《發票掛失損毀報告表》,持稅控設備到國稅主管機關或自行辦理電子發票退回或作廢手續。
2、丟失“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購買方可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或《丟失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進行認證,認證相符的可憑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證明單》,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和《證明單》留存備查。
3、丟失“已開具的普通發票”
丟失已開具的普通發票發票聯,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于發票丟失當日在市州級以上黨政報刊雜志上刊登遺失聲明,并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已登報聲明作廢的證明材料。
受票方需要用存根聯入賬作為稅前扣除憑證的,必須要取得開票方注明“此件是我單位提供,與原件相符”并加蓋公章的存根聯復印件,與發票丟失登報聲明一并作為原始憑證。
納稅人丟失普通發票全部聯次的,按丟失空白普通發票處理。進行登報申明。
開票方和收票方應完善發票管理和保管傳遞制度,保證發票在各個范圍內不遺失;選擇適當的發票傳遞方式,如專門送達或其他安全的郵遞方式進行傳送,并及時跟蹤,保證發票在傳遞過程中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