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進入北京

    掃二維碼關注小程序

    大律云小程序

    免費咨詢 專業律師

    您的位置: 首頁> 法律知識>法律常識>兩個方面對馳名商標的保護做出明確規定

    兩個方面對馳名商標的保護做出明確規定

    2024.01.08 305人閱讀
    導讀:第五條在商標管理工作中,當事人認為他人使用的商標屬于商標法第十三條規定的情形,請求保護其馳名商標的,可以向案件發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禁止使用的書面請求,并提交證明其商標馳名的有關材料,第六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商標管理工作中收到保護馳名商標的申請后,應當對案件是否屬于商標法第十三條規定的下列情形進行審查:(一)他人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擅自使用與當事人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保護馳名商標的法律規定

    法律咨詢:您好,律師,請問一下,我國馳名商標保護,有哪些法律條文可以規定呢?

    李艷律師回答:

    對馳名商標保護的法律依據主要包括中國的《商標法》、《商標法實施條例》、《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以及最高法院的三個司法解釋,即《關于審理商標案件有關管轄和法律適用范圍的解釋》、《關于訴前停止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和保全證據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和《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此外我國刑法及刑事司法解釋,也對馳名商標的保護作出規定。

    現在商標法對馳名商標有什么保護?

    答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以下簡稱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中的馳名商標是指在中國為相關公眾廣為知曉并享有較高聲譽的商標。相關公眾包括與使用商標所標示的某類商品或者服務有關的消費者,生產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其他經營者以及經銷渠道中所涉及的銷售者和相關人員等。第三條以下材料可以作為證明商標馳名的證據材料:(一)證明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知曉程度的有關材料;(二)證明該商標使用持續時間的有關材料,包括該商標使用、注冊的歷史和范圍的有關材料;(三)證明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范圍的有關材料,包括廣告宣傳和促銷活動的方式、地域范圍、宣傳媒體的種類以及廣告投放量等有關材料;(四)證明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記錄的有關材料,包括該商標曾在中國或者其他國家和地區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有關材料;(五)證明該商標馳名的其他證據材料,包括使用該商標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產量、銷售量、銷售收入、利稅、銷售區域等有關材料。第四條當事人認為他人經初步審定并公告的商標違反商標法第十三條規定的,可以依據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向商標局提出異議,并提交證明其商標馳名的有關材料。當事人認為他人已經注冊的商標違反商標法第十三條規定的,可以依據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裁定撤銷該注冊商標,并提交證明其商標馳名的有關材料。第五條在商標管理工作中,當事人認為他人使用的商標屬于商標法第十三條規定的情形,請求保護其馳名商標的,可以向案件發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禁止使用的書面請求,并提交證明其商標馳名的有關材料。同時,抄報其所在地省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第六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商標管理工作中收到保護馳名商標的申請后,應當對案件是否屬于商標法第十三條規定的下列情形進行審查:(一)他人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擅自使用與當事人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二)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類似的商品上擅自使用與當事人已經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對認為屬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當事人請求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將全部案件材料報送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并向當事人出具受理案件通知書;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當事人請求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將全部案件材料報送商標局。當事人所在地省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認為所發生的案件屬于上述情形的,也可以報送商標局。對認為不屬于上述情形的案件,應當依據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及時作出處理。第七條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對本轄區內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的有關馳名商標保護的案件材料進行審查。對認為屬于本規定第六條第一款情形的案件,應當自收到本轄區內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的案件材料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報送商標局。對認為不屬于本規定第六條第一款情形的案件,應當將有關材料退回原受案機關,由其依據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及時作出處理。第八條商標局應當自收到有關案件材料之日起六個月內作出認定,并將認定結果通知案件發生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抄送當事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除有關證明商標馳名的材料外,商標局應當將其他案件材料退回案件發生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第九條未被認定為馳名商標的,自認定結果作出之日起一年內,當事人不得以同一商標就相同事實和理由再次提出認定請求。第十條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在認定馳名商標時,應當綜合考慮商標法第十四條規定的各項因素,但不以該商標必須滿足該條規定的全部因素為前提。第十一條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以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保護馳名商標時,應當考慮該商標的顯著性和馳名程度。第十二條當事人要求依據商標法第十三條對其商標予以保護時,可以提供該商標曾被我國有關主管機關作為馳名商標予以保護的記錄。所受理的案件與已被作為馳名商標予以保護的案件的保護范圍基本相同,且對方當事人對該商標馳名無異議,或者雖有異議,但不能提供該商標不馳名的證據材料的,受理案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依據該保護記錄的結論,對案件作出裁定或者處理。所受理的案件與已被作為馳名商標予以保護的案件的保護范圍不同,或者對方當事人對該商標馳名有異議,且提供該商標不馳名的證據材料的,應當由商標局或者商標評審委員會對該馳名商標材料重新進行審查并作出認定。第十三條當事人認為他人將其馳名商標作為企業名稱登記,可能欺騙公眾或者對公眾造成誤解的,可以向企業名稱登記主管機關申請撤銷該企業名稱登記,企業名稱登記主管機關應當依照《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處理。第十四條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對馳名商標加強保護,對涉嫌假冒商標犯罪的案件,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移送。第十五條保護馳名商標的處理決定,處理機關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抄報商標局。第十六條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建立相應的監督機制,制定相應的監督制約措施,加強對馳名商標認定工作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參與馳名商標認定工作的有關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牟取不正當利益,違法辦理馳名商標認定有關事項,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十七條本規定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1996年8月14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頒布的《馳名商標認定和管理暫行規定》同時廢止。

    商標法馳名商標

    我國對馳名商標的行政保護

    根據我國《商標法》、《商標法實施條例》以及《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的相關規定,目前我國對馳名商標保護的前提情形是:(以下簡稱規定情形)(一)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二)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一、對馳名商標的保護申請如果當事人認為他人經初步審定并公告的商標屬于規定情形的,可以依法向商標局提出異議,并提交證明其商標馳名的有關材料;當事人認為他人已經注冊的商標屬于規定情形的,可以依法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裁定撤銷該注冊商標,并提交證明其商標馳名的有關材料;在商標管理工作中,當事人認為他人使用的商標屬于規定情形的,可以向案件發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禁止使用的書面請求,并提交證明其商標馳名的有關材料。同時,抄報其所在地省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其中可以作為證明商標馳名的證據材料包括:(一)證明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知曉程度的有關材料;(二)證明該商標使用持續時間的有關材料,包括該商標使用、注冊的歷史和范圍的有關材料;(三)證明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范圍的有關材料,包括廣告宣傳和促銷活動的方式、地域范圍、宣傳媒體的種類以及廣告投放量等有關材料;(四)證明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記錄的有關材料,包括該商標曾在中國或者其他國家和地區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有關材料;(五)證明該商標馳名的其他證據材料,包括使用該商標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產量、銷售量、銷售收入、利稅、銷售區域等有關材料。當事人要求依法對其商標予以保護時,可以提供該商標曾被我國有關主管機關作為馳名商標予以保護的記錄。二、保護申請的審查與處理(一)對案件的審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商標管理工作中收到保護馳名商標的申請后,應當對案件進行審查:對認為屬于規定情形的案件,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當事人請求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將全部案件材料報送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并向當事人出具受理案件通知書;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當事人請求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將全部案件材料報送商標局。當事人所在地省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認為所發生的案件屬于相關規定中的情形的,也可以報送商標局;對認為不屬于規定情形的案件,應當依據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及時作出處理。(二)對材料的審查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對本轄區內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的有關馳名商標保護的案件材料進行審查:對認為屬于第一種規定情形的案件,應當自收到本轄區內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的案件材料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報送商標局;對認為不屬于該情形的案件,應當將有關材料退回原受案機關,由其依據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及時作出處理。(三)處理決定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以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保護馳名商標時,應當考慮該商標的顯著性和馳名程度。所受理的案件與已被作為馳名商標予以保護的案件的保護范圍基本相同,且對方當事人對該商標馳名無異議,或者雖有異議,但不能提供該商標不馳名的證據材料的,受理案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依據該保護記錄的結論,對案件作出裁定或者處理。所受理的案件與已被作為馳名商標予以保護的案件的保護范圍不同,或者對方當事人對該商標馳名有異議,且提供該商標不馳名的證據材料的,應當由商標局或者商標評審委員會對該馳名商標材料重新進行審查并作出認定。保護馳名商標的處理決定,處理機關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抄報商標局。三、其他情形自馳名商標認定之日起,他人將與該馳名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為企業名稱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眾誤認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不予核準登記;已經登記的,馳名商標注冊人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兩年內,請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予以撤銷。判定上述行為是否可能對馳名商標注冊人權益構成損害時,應當考慮該商標的獨創性以及馳名程度。

    我國對于馳名商標的保護范圍是怎么規定的

    法律分析:1、就未在我國注冊的馳名商標進行復制、摹仿或者翻譯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2、就已經注冊的馳名商標,惡意注冊的,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注冊商標。3、其他保護范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十三條 為相關公眾所熟知的商標,持有人認為其權利受到侵害時,可以依照本法規定請求馳名商標保護。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第十四條 馳名商標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作為處理涉及商標案件需要認定的事實進行認定。認定馳名商標應當考慮下列因素:(一)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二)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三)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范圍;(四)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五)該商標馳名的其他因素。

    馳名商標有哪些保護原則規定

    法律分析:馳名商標的保護原則一般分為相對保護主義和絕對保護主義兩種。相對主義保護原則是指禁止他人將與馳名商標相同或相似的商標在與商標所有權人相同或類似的商品上注冊或使用《巴黎公約》采取的是相對保護主義原則;絕對主義保護原則是指禁止他人在任何商品包括與馳名商標商品不同或不相類似的商品上注冊或使用與馳名商標相同或相似的商標協議采取的即是絕對保護主義原則法。商這種絕對保護的條件即只有當使用在不相同或不類似的商品上的商標容易暗示與馳名商標存在某種聯系從而使注冊商標所有人的利益可能因此受損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十三條 為相關公眾所熟知的商標,持有人認為其權利受到侵害時,可以依照本法規定請求馳名商標保護。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中國馳名商標保護都有哪些規定

    對 馳名商標 保護的法律依據主要包括中國的《 商標法 》、《 商標法實施條例 》、《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此外我國 刑法 及刑事司法解釋,也對馳名商標的保護作出規定。 中國法律將馳名商標的保護對象規定為兩類 商標 ,一是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二是已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 中國法律對馳名商標的保護方式為兩種:一是不予注冊,二是禁止使用。 按照中國法律,獲得馳名商標保護的前題條件為:一是該馳名商標被他人以復制、摹仿或者翻譯的方式申請 注冊商標 或使用二是這種使用容易導致混淆,或者誤導公眾,致使馳名 商標注冊 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 中國法律給予馳名商標的特殊保護可以概括為: 1、中國法律對商標的保護是基于注冊原則,因而普通非注冊商標不能獲得商標法的保護,但馳名商標則例外,即使是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也在商標法保護之列。 2、在注冊商標爭議程序中,普通商標所有人或利害關系人主張權利的時效為自違反商標法有關規定的商標注冊之日起5年。對于馳名商標所有人,如果對方的注冊是出于惡意,則不受5年時間的限制。對馳名商標既不要求必須已在中國注冊,也未規定主張權利的期限。 3、當馳名商標與企業名稱發生沖突時,只要馳名商標所有人認為他人將其馳名商標作為企業名稱登記,可能欺騙公眾或者對公眾造成誤解的,就可以向主管機關提出撤銷該企業名稱的申請,主管機關則必須依《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審查該企業名稱是否屬于可能欺騙公眾或對公眾造成誤解的的情形。 4、普通注冊商標只能在所注冊的相同或類似的商品或服務上享有專用權,而已注冊的中國馳名商標不僅在相同或類似的商標或服務上享有專用權,而且在不相同或不類似商標或服務上也受法律保護。 5、人民法院在審理商標糾紛案件中,將禁止使用明確列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保護方式,從而加重了被禁用者的 侵權責任 。

    法律對馳名商標是怎么保護的

    法律分析:我國法律對馳名商標的保護措施有:(1)將與他人馳名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在非類似商品上申請注冊,且可能損害馳名商標注冊人的權益,從而構成商標法第8條第(9)項所述不良影響的,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駁回其注冊申請;申請人不服的,可以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已經注冊的,自注冊之日起5年內,馳名商標注冊人可以請求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予以撤銷,但惡意注冊的不受時間限制。(2)將與他人馳名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使用在非類似商品上,且會暗示該商品與馳名商標注冊人存在某種聯系,從而可能使馳名商標注冊人的權益受到損害的,馳名商標注冊人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規定期限內,請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予以制止。(3)自該馳名商標認定之日起,他人將與該馳名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為企業名稱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眾誤認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不予核準登記;已經登記的,馳名商標注冊人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2年內,請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予以撤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十三條 為相關公眾所熟知的商標,持有人認為其權利受到侵害時,可以依照本法規定請求馳名商標保護。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

    法律分析:

    馳名商標保護的法律適用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三條、《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第四條、第七條以及第十九條。即對其他復制模仿馳名商標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馳名商標認定遵循個案認定、被動保護的原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三條 為相關公眾所熟知的商標,持有人認為其權利受到侵害時,可以依照本法規定請求馳名商標保護。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

    第四條 馳名商標認定遵循個案認定、被動保護的原則。

    第七條 涉及馳名商標保護的商標違法案件由市(地、州)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管轄。當事人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商標違法行為,并依照商標法第十三條規定請求馳名商標保護的,可以向違法行為發生地的市(地、州)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投訴,并提出馳名商標保護的書面請求,提交證明其商標構成馳名商標的證據材料。

    第十九條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健全馳名商標認定工作監督檢查制度。

    展開原文 ↓

    律師是否解決您的需求?想要更專業的答案。

    更專業
    更便捷
    更資深

    更多 #法律常識 相關法律知識

    律師普法